中国工商银行宜宾分行长宁支行营业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9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宜宾分行长宁支行营业室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2.2工程地址:四川省宜宾市。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68㎡(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2.4 计划工期:55个日历天。
2.6招标控制价:1444981.95元(其中:暂列金为84962.3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48599.98元,规费为23793.9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以下两项任意满足一项视为满足本条资格要求):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证明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3.2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宜宾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3.3投标人须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3.4投标人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3.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司法、行政等机构认定的失信等不良行为;
3.3.6 签署合作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6月10日至2025年 06月 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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