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龙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秧田种植土回填平整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5-06-09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洛龙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秧田种植土回填平整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昆明市呈贡区洛龙街道洛龙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洛龙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秧田种植土回填平整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龙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秧田种植土回填平整项目。

2.2项目地点:呈贡区洛龙社区香条村与新家村两村之间,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洛龙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秧田种植土回填平整项目,总计面积19亩。对该地块实际情况整体进行种植土回填0.5米-1米,提高整体水平高度以避免淹积水情况从而改善该地块的耕种条件,使土地能按其地类有序进行耕种,解决该地块地势低洼、排水不畅,无法正常耕作的问题,确保土地能按照地类进行有效利用。

2.4招标规模:总计面积约19亩,需回填种植土约9500.00 m³,根据项目情况,本项目招标人不支付费用,需由承包方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向招标人支付费用,费用不低于¥80600.00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种植土运输、现场过沟涵管的埋设、现场平整、地块四周水沟的清理、人工、机械等项目全部内容所产生的费用)。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如遇雨天顺延)。

2.6质量要求:依照现行的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种植土回填平整工作,达到招标人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土染应肥沃、疏松、透气、排水良好,严禁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混入。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能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3.4比选申请人信誉:比选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没有处于规定的市场禁止准入的情形。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比选申请人当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比选小组作为评审的依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申请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4.1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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