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阳邮区中心车辆维修配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9
1、项目名称:贵阳邮区中心车辆维修配件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GZY

3、采购内容

采购贵阳邮区中心车辆配件明细表(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附件1)中的车辆配件,其中长安、东南微货35项、五十铃600P46项、江铃凯锐50项、五十铃700P85项、东风天锦150项、柳汽乘龙62项、五十铃FRV65项、东风天龙123项、汕德卡厢车232项、汕德卡牵引头(国六)219项,合计1067项配件,采购期限两年,预算合计166.32万元。

本次报价应以折扣进行报价,在《贵阳邮区中心车辆配件明细表》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

4、标包划分:本次采购无标包划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5.3.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新注册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5.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7.供应商应提供其股东构成情况明细,如供应商为上市公司的,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单位股东构成情况进行核查,对投标单位有同一股东的,要深入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记录在评标报告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9.供应商须承诺在贵州邮政储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且通过该账户进行结算。(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10.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贵州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5.12.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5.13.投标人所提供的配件须均为正厂件必须有合格证及商标。(提供承诺)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上午09:00分至2025年6月16日下午17: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6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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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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