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110KV大尚线杆线迁移下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0KV大尚线杆线迁移下地工程已由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以谷规建建字[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2.2 招标范围:110KV大尚线杆线迁移下地工程施工,主要实施内容:新建终端塔一基,新放电缆总长约23100米,新建顶管长约462米,新建电力排管长约186米,拆除杆塔14座,拆除架空线约11314米。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电缆安装、电缆建筑、送电线路、变电建筑、送电线路工程拆除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70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110KV大尚线杆线迁移下地工程施工,沿韩府大街北侧、梅欣路东侧利用已建及新建电缆通道敷设电缆,顶管穿越宁芜铁路及宁芜公路后接入秦淮新河南侧新建终端塔。全段电缆路径长约2920米,其中新建顶管长约462米,新建排管长约186米。 2.6 工程类型:其他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1)注册建造师证电力工程二级(含)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600万元(含)及以上且35kV(含)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工程委托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内容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标文件中)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①没有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没有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标文件中)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标文件中)(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含)、承修类三级(含)、承试类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将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0)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定的要求,投标人须作出如下承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标文件中)①承诺该项目拟投入的停电、送电工作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双准入资格,确保符合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的验收要求,一次性通过南京供电分公司的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②承诺本项目送电后15日内资产移交给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③承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将该项目拟投入的停电、送电工作负责人的由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颁发“人员安全准入信息卡”原件(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工作负责人(2024年12月-2025年05月)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02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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