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川矿权区老井平台土地整治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延安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和水务局的要求,需要对退耕的井场一般耕地和园地恢复耕作表土、场地平整、土壤疏松、播种农作物,退出的林地恢复植被。计划文号:油辽庆发【2024】70号 ,计划金额3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老井平台在未取得永久建设用地前开展土地整治,包括土地复耕及植被恢复、道路排水渠硬化等,工作量暂估黄龙县32个平台,宜川县17个平台,详细内容及工作量见附件1《工作量清单》。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提供待实施井场位置坐标及现状说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河油田宜川分公司延安地区所辖矿权区。

    2.5 主要技术要求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

《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TD/T 1041-2013)

《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TD/T 1042-2013)

《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 1038-2013)

《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 1040-2013)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TD/T 1039-2013)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TD/T 1044-2014)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 (TD/T 1007-2003)

如有新发布的规程和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需根据地方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和水务局的要求,对退耕的井场一般耕地和园林地恢复耕作表土、播种农作物;对退出的林地恢复植被。

2.5.2.2质量要求

要求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2.1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

安全管理人员: 1 人

(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2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3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斗容1.5m³及以上型号铲车1台、斗容1.0m³及以上型号挖掘机1台、25m³及以上型号洒水车1台(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 2022 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植被恢复、绿化、水土保持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 1 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6信誉要求

3.6.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6.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专业机构在招标文件中统一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4日23:59:5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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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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