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亳州至郸城高速亳州段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采购公告

2025-06-09

 

亳州至郸城高速亳州段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亳州至郸城高速亳州段工程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基础〔2024〕36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亳州至郸城高速亳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安徽省亳郸高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亳州至郸城高速亳州段工程中心试验室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5JFABZ01300

2.2招标类别:服务

2.3项目名称:亳州至郸城高速亳州段工程中心试验室

2.4项目地点:亳州市

2.5建设单位:安徽省亳郸高速有限责任公司

2.6 项目概况:亳州至郸城高速公路亳州段项目起自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西北侧,与G35济广高速公路交叉,顺接亳州至蒙城高速公路,向西布设,经古城镇北侧、淝河镇北侧,止于双沟镇西南侧,顺接河南省规划周口至平顶山高速公路,全长约20.7公里。

本项目主线共设特大桥4818m/3座、大桥1133m/4座、中桥518m/9座。涵洞37道、通道37道。全线设立德(枢纽)、古城、淝河3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7 项目概算:32.73亿元

2.8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8.1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中心试验室标段,标段编号BD-SYS,主要工作内容:

标段编号

里程(km)

起讫桩号

工作内容

中心试验室

BD-SYS

20.695

K0+000~K20+694.819

项目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声屏障、预制构件、机电及通信管道等工程实体质量及原材料、成品材料、半成品材料等的试验检测工作(含软基处理、桥梁桩基、桥梁支座垫石及支座、桥涵结构物外观等检测工作)。配合交(竣)工验收检测等工作。

2.8.2全线标准击实及混凝土、水稳、沥青配合比等标准试验由中心试验室负责验证,并将验证结果提交总监办批复。

2.9 计划工期:试验检测总服务期60个月(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36个月,验收(竣工)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2025年7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最低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以交工时间为准),在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中,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路基工程和1个路面工程的中心试验室工作,或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含路基路面工程的中心试验室工作。

3.1.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中心试验室主任:具备交通土建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检测工程师资格证,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主任或至少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副主任(或试验检测工程师)。

3.1.4投标人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履行合同的基本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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