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烈山区乡村振兴风电场项目前期咨询及专项报告编制询比公告

2025-06-09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烈山区乡村振兴风电场项目前期咨询及专项报告编制

1.2 项目编号:GN2

1.3 工程地点:淮北市

1.4 采购范围:淮北创翼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建设烈山区乡村振兴风电场项目,项目装机容量为6.25MW,拟安装1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叶轮直径为221米,采用160米钢混塔架形式建筑。拟采用10kV送出线路就近接入附近变电站。为推进风电场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开工,委托第三方开展风电场项目前期咨询及专项报告编制、评审等工作。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另附)。

1.5 标段(包别)划分:共分8个包,供应商可选择部分或全部标包参与报价,允许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01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

0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

03

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

0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

05

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报告编制及评审

06

内涝水位分析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

07

鸟类迁徙通道和迁徙地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

08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评审

    以上报告如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的,供应商应取得相关批复,报价时包含在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服务期:详见技术规范书中的“计划工期”。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服务业绩(服务业绩应与所投的标包内容对应,提供合同,合同须包括签章页、服务内容页;若合同不能体现评审因素需另行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2.3 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提供承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申请时间:2025年6月9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14时00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19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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