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建设规模:沪渝高速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黄冈市黄梅县独山镇鄂皖省界处界子墩,对接沪渝高速公路安徽段,沿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改扩建,经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浠水县,止于浠水县散花镇散花互通东,接沪渝高速公路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段。项目全长 107.1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 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原位改扩建黄梅(枢纽)、武穴(枢纽)、蕲春、红旗岗(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花桥、武穴2处互通式立交,新增茅山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服务区3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其他:HHGJG-1标段钢结构总重量约为7628.94吨,HHGJG-2标段钢结构总重量约为11773.67吨(桥梁中心桩号、桥名、结构类型、标段划分等内容详见附表1钢结构桥梁明细表)。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钢箱梁、钢混组合梁及附属设施等(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机电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钢结构件预留预埋工作)的制造、运输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主要工作内容:详见“2.3其他”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HGJG-1标段、HHGJG-2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20
合同估算价:8000.00万元 |
2.3其他:交货地点:以监理人通知的桥位现场为准。预计供货期(履约期限):540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为5年。主要工作内容:(1)负责所有钢结构构件制造所需钢材(不含以下材料:Q235B、Q235C、Q235NH、Q235qD、Q345qD、Q355D、Q370qD等桥梁钢板、不锈钢板、复合钢板、普通钢板及型钢、不锈钢管)的采购、运输、验收、下料、制造(含零配件)及现场缺陷的修补、节段匹配(含交安、机电等工程相关预焊件及其他附属构件)、钢材预处理、自检、保管存放、运输交货及吊装配合等;(2)负责首件制、焊接等制造工艺的设计、评定及相关人员的培训;(3)负责钢梁及其附属构件在土建施工单位吊装就位后的逐节连接(焊接、栓接)、焊缝修补及配合涂装单位完成补涂等工作;(4)负责检查车等检修养护系统(含检修道护栏、检查车轨道)的材料(不含以下材料:Q235B、Q235C、Q235NH、Q235qD、Q345qD、Q355D、Q370qD等桥梁钢板、不锈钢板、复合钢板、普通钢板及型钢、不锈钢管)采购、验收、钢材预处理、制造、运输、配合安装、调试等;(5)负责附属设施防撞钢护栏及其底板、灯柱底座板、泄水管、路缘石、集水槽、后期工程预留件等制造的材料(不含以下材料:Q235B、Q235C、Q235NH、Q235qD、Q345qD、Q355D、Q370qD等桥梁钢板、不锈钢板、复合钢板、普通钢板及型钢、不锈钢管)采购、验收、钢材预处理、制造、运输、焊接、现场缺陷的修补等;(6)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航标工程、健康监测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包括伸缩装置、支座、阻尼器等)的钢结构件预留预埋工作。(7)负责临时拼装场地(如有需要)的建设,拼装场地应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需要;(8)负责钢梁安装过程中的其他现场协助配合工作;(9)本项目所有桥梁均由对应的土建施工单位负责钢主梁节段等钢梁在施工现场的卸车、存储、保管、转场以及钢主梁节段的吊装、精密就位以及吊装过程中的支架搭设等;钢梁及其附属构件吊装就位后的逐节连接(焊接、栓接)、焊缝修补及配合涂装单位完成补涂等工作均由本次招标对应标段范围的中标人完成;(10)涂装工作的施工单位由发包人另行确定,投标人需配合涂装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及设计要求完成涂装工作;(11)负责临时连接及临时吊点(吊耳)、剪力钉、螺栓(含高强度螺栓、自攻螺栓)、螺母、螺钉、垫圈(如有)、橡胶密封剂、橡胶条、环氧砂浆、(橡胶)垫圈、垫片等钢结构的附属工作;(12)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及招标图纸、技术规范中所涉及到的关于钢结构构件、桥面系附属工程等的所有钢结构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同时取得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的其余投标人的名次依次递补。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4)本招标项目各标段对应的初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钢结构制造投标,前述对应关系见招标公告附表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登录后查看)请于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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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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