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刘村集体房屋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本招标项目大刘村集体房屋维修项目已由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以武街〔2025〕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武原街道大刘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武原街道大刘村。
2.2建设规模:对大刘村集体房屋进行维修,包括主体工程、屋面、内外墙涂料及门窗工程等。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15.66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20日14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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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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