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晋煤沁秀龙湾能源有限公司龙湾矿井选煤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沁秀龙湾能源有限公司龙湾矿井选煤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国家能源局关于山西晋城矿区龙湾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19】2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西晋煤沁秀龙湾能源有限公司龙湾矿井选煤厂设计能力为4.0Mt/a,为龙湾矿井的配套项目,属矿井型选煤厂。山西晋煤沁秀龙湾能源有限公司隶属于晋能控股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工业场地与矿井联合布置,位于龙湾矿井工业广场内的东北侧。龙湾井田位于山西省阳城县北西部,在阳城县芹池镇至沁水县张村乡一带,距阳城县城直距15km,行政区划属阳城县芹池镇管辖。

2.2招标内容、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名称:龙湾矿井选煤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包括从矿井主立井井口房箕斗煤仓给煤机下带式输送机(含)开始至产品装车(不含铁路装车系统)为止的全部生产系统及必要的辅助生产系统,主要包括原煤储存仓、原煤准备车间、主厂房、压滤车间、浓缩车间、块煤产品仓、末煤产品仓、煤泥棚、矸石仓、汽车装车仓、带式输送机栈桥及转载点、供配电系统、生产集控及调度系统、智能化系统、室内外给排水及供热系统、雨水沉淀池及泵房、辅助厂房及仓库(介质库、空压机房、机修车间及备件库、大班房、地磅房、洗车房、综合电气楼、产品仓变配电室等)、行政福利设施(办公化验楼等)、场区设施(选煤厂厂区范围内的护坡、挡墙、围墙、道路、硬化、照明、缆沟等)、地基处理、消防、环保、防雷接地、采暖、给排水、通风除尘等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为完成本项目必需或附带完成的所有工作,为交钥匙工程。以上内容为最低要求,最终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按照一次设计、一次建设考虑。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3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芹池镇龙湾矿井工业广场内

2.4工期:合同签订后60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行业(选煤厂)设计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使用期限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选矿、选煤、矿物洗选和加工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以上任一专业即可】,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选矿、选煤、矿物洗选和加工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以上任一专业即可】,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使用期限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

(1)近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项目业绩:新建规模达到4.00Mt/a及以上的选煤厂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注:选煤工艺类型须为重介分选工艺】。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设计业绩无须提供】

③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④业绩合同未明确工艺类型为重介分选工艺或建设规模达到4.00Mt/a及以上的,须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3.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信誉材料”)。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9 18:00至2025-06-14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06-30 08:5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