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2025年废旧车辆回收项目公告
2025-06-09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2025年废旧车辆回收项目。
2、项目内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2025年6台车辆已完成报废审批,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二、资格条件:(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三、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
2、请按照附件3报价函填报价格。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并且对应6台车辆分别报价,仅报固定总价为无效报价。
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响应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3、本项目采购人设有底价,开启报价前底价不公布。
4、若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人的报价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以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同类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参考,该平均价格由采购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或其他合理方式获取)存在显著差异,且响应人无法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特殊工艺说明、品质检测报告、独家渠道成本说明等)以证实其报价的合理性,则该响应人的报价将被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五、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采购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开启底价,然后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修正。评审小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响应人最终报价。
3、经评审,满足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评审价格(经算术校核的总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4、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由最高报价相同的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高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高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按电子采购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5、如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则将所有响应人的报价从高到低排序,最先接受底价的响应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全部响应人均低于底价且不接受底价,则本次采购失败。
6、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成交人应及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5),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10、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9日14时至2025年6月17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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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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