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敦煌机场通航保障基地(维修机库)工程飞行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25-06-09

本招标项目 敦煌机场通航保障基地(维修机库)工程飞行区工程已由 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 甘民航发函〔2024〕6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敦煌机场通航保障基地(维修机库)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敦煌机场通航保障基地(维修机库)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敦煌机场通航保障基地(维修机库)工程飞行区工程 2.2 招标编号:0773-2540GNJTGCGK0852 2.3 招标范围:敦煌机场通航保障基地(维修机库)工程飞行区工程,主要包括飞行区土方、地基处理、道面、飞行区给排水、围界、巡场路、消防通道、助航灯光及机坪照明、以及围界监控系统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附图及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 2.4 建设地点:酒泉市敦煌市敦煌莫高国际机场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7月25日,完工日期 2025年10月15日,共8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项目经理应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3 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4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申请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结果截图,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上述查询时间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到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3.7 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8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应当符合并满足本条第3.4至3.8项的要求。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分工(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管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4.投标登记

(登录后查看)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5-06-10 09:00:00至 2025-06-16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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