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庄桥粮食储备和应急物资库仓顶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商招标公告
2025-06-09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北区庄桥粮食储备和应急物资库仓顶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北区庄桥粮食储备和应急物资库仓顶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粮库仓顶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商,在江北区庄桥粮食储备和应急物资库仓顶加装分布式光伏,招标人与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商签订屋面出租及光伏发电建设运营合同,由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商按光伏建设规定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手续,开展包含且不限于投资和融资,项目备案(中标人负责按光伏建设规定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手续)、开展勘察、项目所有主体工程设计,供货(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箱变及附属设备采购等所有设备材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性能试验及调试,工程保险购买,并网验收及手续办理,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实施,项目技术经济评审、项目质检、标识牌、验收资料移交,通过项目验收、并负责项目全寿命周期的运营、维护、安保等“一站式”服务,运营期(25年)满后光伏发电系统相关设备材料拆除(除产权归招标人所有的设备材料)等一揽子工程,并恢复原有功能及外观要求。招标人享受与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商双方约定的光伏发电的电价优惠。
2.2项目操作模式:本项目为投资+运营+维护总承包模式。
2.3建设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在地面一层单独设有专变。在江北区庄桥粮食储备和应急物资库1~2#、4~8#楼屋面南面安装550Wp组件(尺寸2278×1134,平铺于18.4°坡屋面)合计1036块,安装面积2676.25㎡。本工程在专变处采用380V分2点并网,其中并网点1装机容量为323.4 kWp,并网点2的装机容量为246.4 kWp,合计总容量569.8 kWp。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2.4项目要求:项目备案、设计、安装、监理、验收、运维要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仓房南面屋面负荷、防风、防水、防火、防雷等安全和施工安全,保证屋面的整体性和美观性。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以及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2.5合同签订及合同期限: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屋面出租及光伏发电建设运营合同,合同期限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运营期到期之日止,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续约,则中标人应无偿拆除所有设备(产权归招标人所有的设备材料除外),并恢复原有功能及外观要求。
2.6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90天内(除6-2仓库外)完成粮库的项目备案、勘察设计、供货、光伏设备施工安装调试、配套升压改造、验收,并具备入网条件。
本工程6-2仓库因其他因素需配合总包施工进度,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粮库的项目备案、勘察设计、供货、光伏设备施工安装调试、配套升压改造、验收,并具备入网条件。
项目运营期为25年(运营期自项目建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计算);
2.7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数量: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名,中标人数量为1名。
2.8报价方式:本项目招标人出租粮库屋面给中标人用以加装光伏设备进行发电,招标人享受与中标人双方约定的使用光伏发电的电价优惠。投标人对招标人在结算期内国网用电电价基础上的下浮率报价。
2.9★报价要求:本项目设置投标限价:电费下浮率不低于15%。投标人投标报价不满足投标限价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生产、制造、销售或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的企业,或具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相关资质或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4 2022年7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含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须提供3个及以上并网电压380V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案例,以电网公司出具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检验(或验收)意见单为准。
3.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类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1)有效的电力行业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委托符合以上四项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设计,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的,须提供其委托的设计单位的以上四项有效资质证书。
3.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施工类资质证(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1)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委托符合以上四项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施工,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的,须提供其委托的施工单位的以上四项有效资质证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9:00至2025年6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23:29时止(北京时间)……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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