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资金已筹措,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简称“二期项目”)是在一期项目基础上,通过煤热解、煤/半焦气化及下游深加工技术系统集成,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探索煤基烯烃和煤基芳烃耦合发展的新路径,生产高性能材料、电池电解液溶剂、可降解材料及特种油品等4大类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二期项目分为二期一阶段项目和后续项目。二期一阶段项目主要建设560万吨/年煤制甲醇、148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装置:生产聚乙烯、聚丙烯、EVA、SAP 等8类产品合计 277 万吨/年。

二期一阶段项目总占地约646.34公顷,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20 亿元。

2.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根据《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原则,结合主体工程布局、施工工艺特点、单元工程功能、水土流失特点和防治措施布局,以实际发生的征占地面积确定项目防治责任范围。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域内装置区及配套系统、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生产管理设施、厂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电外线、厂外管廊、厂外供水、铁路、拦截坝、护坡挡墙、厂前区建设内容)、施工生产生活区等永久和临时设施征占地区域等。

(3)服务内容:根据《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关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陕水许决〔2024〕167号),配备相关水土保持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一名(至少一名人员驻厂)。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施工准备阶段

(1)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审核;

(2)建立管理制度和台帐;

(3)制定水土保持监理规划和编写监理实施细则,报建设单位审核,评审后实施。

2.施工阶段

(1)按照国家、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实施水土保持监理;

(2)组织或参加水土保持相关会议,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3)按照施工工程进度编写监理月报;

(4)负责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5)形成水土保持监理规范(SL/T 523—2024)要求的水土保持监理成果。

3.竣工验收阶段

(1)按建设单位要求组织或参加水土保持工程初验工作,对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参加业主组织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出具验收相关查验资料;

(2)根据建设单位的单位工程竣工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单位工程鉴定评定资料;

(3)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配合建设单位接受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工程竣工交验后,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并评审,报送建设单位。

4.保修期监理

(1)在缺陷责任期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履行水土保持监理职责;

(2)全部监理业务完成后,向业主提交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料。

2.3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水保专项验收备案和完成验收核查(或保修期结束,以后结束时间为准),预计建设工期 52 个月(项目主体计划2028年12月底完工,设计水平年确定为项目完工的后一年,即2029年)。

2.5质量标准: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一阶段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满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功能和专项验收及核查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专项验收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证书。

3.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或研究员职称,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近年来(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行业水土保持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经历业绩至少1份【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单位名称)】,需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并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2)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监理工程师证书。

(3)监理员(1人):具有水土保持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行业类似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不少于3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程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4年其中任意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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