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马坞西寨4标项目机制砂、矿粉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9

公告截止时间:2025-06-20 17:00:00

1. 招标条件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马坞西寨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机制砂、矿粉组织招标采购工作,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制砂、矿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机制砂、矿粉,数量详见附件。

2.3详细数量规格、包件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技术标准等详见附件。

2.4招标编号:FA0000029707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

3.2许可经营或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代理授权,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3.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具有专业检测机构近两年内出具的带有CMA图章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交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或仲裁,需提供近三年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应的履约良好证明资料。

3.7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开标后,监理及业主须进行料源考察及审批。须进行配合比批复,否则进行无效投标处理。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需上传所代理生产厂家真实有效的授权书,开标后,招标人将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对料源、生产厂家等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进行考察,如果投标人无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授权书不真实,后续提供的料源、生产线工艺及产品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进行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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