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92.1工程名称:锡林郭勒盟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2.2招标范围:所需设备及设备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阿巴嘎旗、镶黄旗、正镶白旗、太仆寺旗、正蓝旗多伦县;
2.4建设规模:升级迭代60套6要素以上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同时在全盟雪灾易发区气象监测站点增建100套称重式降雪观测设备;
2.5招标控制价:1350万元;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2.7质量要求:设备安装建设满足气象部门气象设备建设标准和规范,气象监测数据满足气象部门准确性、代表性和比较性的要求,且数据能够接入气象内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所投6要素自动气象站:核心产品需要具有中国气象局颁发的自动气象站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有林气象或电子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
3.2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调查网络截图;
3.3投标企业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处于失信状态或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四、电子标注意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 9:00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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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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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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