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哈尔滨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2.2项目内容:为哈尔滨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的需求进行相应的法律服务。(具体详细内容请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
2.3本项目入围家数:3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小于4家时,本项目流标);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时,本项目取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单位为入围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投标人。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8)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承接过与招标人需求相近的成功案例,要求法律顾问类案例或案件代理类案例合计不少于2起。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需依法设立、具有法定资质,至少需成立三年以上且五年内无司法行政部门的惩戒记录。
(3)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较丰富的从业经验和法律专业优势,承办过“信贷业务、债权追索、劳动争议、公司治理”等上述业务范围之一的案件代理或者法律顾问服务,且代理效果良好。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需拟派一名负责本项目的专职律师,且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书。该项目负责人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具备4年以上从业经验。(以执业证书编号体现时间为准)。
(5)投标人须在齐齐哈尔市区内具有办公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场所照片)或承诺中标后在齐齐哈尔市区内成立办公场所。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9日16时00分至2025年06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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