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银行大庆分行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大庆分行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三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银行大庆分行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三次);
2.2招标内容:食堂食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日常采购清单-哈尔滨银行大庆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3供货期限:一年;
2.4项目预算:约300000元(含税,含配送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8)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合法记账凭证(即增值税普通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06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少承接过1个与招标人需求相近的成功案例。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食品小经营备案表等行政机构备案材料、卫生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样即可。
(3)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配送条件,本项目需投标人根据食堂订单要求,每周一、周三早7点完成食材配送。配送地点为哈尔滨银行大庆分行六楼食堂(无电梯)。如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临时配送食材的,投标人须具备随时配送的条件。
(4)投标人需保证食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食材新鲜、保质期内,提供食材需留样同批次、同型号每份保存至少3日;满足卫生检疫标准。
(5)本项目拟中标人1家,确保供货价格=市场价格*所中标折扣,并每月提供全部配送食材价目表,如高于市场价格*所中标折扣将解除签订协议。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9日16时00分至2025年06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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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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