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158厂)家属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91、项目编号:ZX2
2、项目名称:中航光电(158厂)家属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58467.96元
最高限价:2958467.9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包 |
中航光电(158厂)家属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
2958467.96 |
2958467.96 |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航光电(158厂)家属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公厕、活动室及门岗改造、大门改造及大门周围商铺外立面修缮、室外绿化及景观、铺装等工作内容。
5.2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供应商可就本项目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5.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5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须中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无在岗施工项目。(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岗施工项目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1.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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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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