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一)采购内容:本次请购内容包含180套梯控摄像头、SD卡等安装集成服务。项目整体含两年质保,详细规范见比选文件。
(二)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
(三)其他关键内容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17599.91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75328.67元(不含税),集成部分最高限价为:42271.24元(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3、业绩要求:应答人具有2023年5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累计金额人民币6万元及以上的本次采购内容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1)应答人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盖章;2)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3)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三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
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1)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2)单项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3)单项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若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4、 不接受联合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6、应答人不得存在失信信息;
7、应答人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线下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6月9日17时00分至2024年6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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