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神农架林区分公司2025年接入网及光缆线路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09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包括接入网线路、接入网设备工程、中继传输光缆、无线配套线路工程、互联网专线电路设备工程、省管及市管政企类接入项目的工程施工服务。预估施工费规模不含税100万元。规模数量为预估量,作为本次报价依据,最终以采购人在框架合同约束下发生的实际订单为依据履约。

服务期限:本次询比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如框架协议有效期未届满但合同标的已履行完毕,则框架合同有效期终止)。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参照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相关验收规范)。

施工工期:按发包方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承包方式:包工、包施工辅料、不包主要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3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标段

实施地域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份额

1

区/县1:林区

100

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折扣系数最高响应限价为37%,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2.1.3.供应商须具备自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同类项目的施工服务业绩(接入网工程),累计不低于100万元。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4)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高处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不少于1人,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不少于1人。同时承诺履约期内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由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提供人员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截图、承诺书。

2.1.5.供应商应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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