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年丹阳华南等支局机房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设施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09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对业务发展的需求,现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年丹阳华南等支局机房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设施项目进行公开询比。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年丹阳华南等支局机房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设施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年丹阳华南等支局机房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设施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本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352400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序号

服务名称

质量要求

项目规模

项目地点

工期

保修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年丹阳华南等支局机房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设施项目

合格,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352400元人民币(不含税)

江苏丹阳市(采购人任一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联网至省公司消安防云系统。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2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524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详见询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供应商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文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1.4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1)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3供应商至少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所提供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3)所提供人员2025年02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扫描件;(4)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项目经理在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从事本项目特种岗位的施工人员均须持有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且持证上岗。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供应商须至少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消防施工服务业绩1例。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所有证明材料的内容须清晰可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响应产品以及交付的所有响应产品相关成果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0日9:00:00至2025年06月13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