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威宁自治县石门乡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9
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石门乡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500000;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日内供货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威宁自治县石门乡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威宁自治县石门乡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勾臂式垃圾箱80个;2、购买安装路灯170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威宁自治县石门乡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还要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7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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