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快安、青洲、闽侯城关及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项目名称:快安、青洲、闽侯城关及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主要需求及限价:

招标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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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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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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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单价限价(元/吨·绝干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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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干泥(吨/年)(预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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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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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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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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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城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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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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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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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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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中标人需按招标人/业主方实际需要,提供污水处理厂板框车间污泥脱水药剂及脱泥车间运维服务,在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确保能够提供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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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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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洲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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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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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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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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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中标人需按招标人/业主方实际需要,提供污水处理厂板框车间污泥脱水药剂及脱泥车间运维服务,在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确保能够提供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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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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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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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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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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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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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中标人需按招标人/业主方实际需要,提供污水处理厂板框车间污泥脱水药剂及脱泥车间运维服务,在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确保能够提供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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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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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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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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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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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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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中标人需按招标人/业主方实际需要,提供污水处理厂板框车间污泥脱水药剂及脱泥车间运维服务,在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确保能够提供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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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含6%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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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适用于合同包1、2、3、4):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1投标人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1.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上备注“复印、涂改无效”字样,原件须胶装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

3.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相应证明文件;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投标人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包含绝干泥处理量不低于4吨/日以及设备维护检修等运维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复印件、②用户证明复印件[须体现每日绝干泥处理量不低于4吨的内容及投标人在履行用户合同期间的运维能力评价(如:设备维护检修能力的及时性、专业性及配合度等相关情况),若投标人提供的用户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③中标通知书(若有)。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药剂调制及脱泥车间运维服务的同岗位工作经验(即在业绩项目中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且项目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及工作内容的相关信息。同时,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若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合同包且投标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投标人须承诺:合同签订前,为各合同包分别拟派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全部合同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若已提交))]。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二、投标须知”中的“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的。有变更事宜的,应完成变更手续,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要求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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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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