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宾馆2025年食品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当年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9本招标项目为翠湖宾馆2025年食品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当年采购,招标人为昆明翠湖宾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翠湖宾馆2025年食品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当年采购。
2.2 项目编号:YNY。
2.3 招标内容:为昆明翠湖宾馆有限公司提供食材食品制作加工业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为准)。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生产和消防管理要求,严禁安全事故的发生,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项目金额:本项目采购计划金额为80.00万元(含税)。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信誉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3.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3.3 投标人或其企业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含自行清算或被申请强制清算)或破产程序(含破产清算程序或破产重整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单位,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4.2 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6月9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止,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00/份(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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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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