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精馏节能改造项目环保验收服务询价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9

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1)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验收规范、标准为指导,完成甲醇精馏节能改造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并确保质量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2)协调组织召开项目环保验收报告评审会,支付评审相关费用。

(3)取得合格的专家验收通过的意见。

(4)开展验收信息公示、完成验收平台信息录入及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完成验收档案备案工作。

(5)提供最终的书面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评审后修改版)不少于8份,电子版1套(word版)。

(6)投标方负责协助和指导招标方做好项目环保验收各方面的资料准备和现场整改工作。

(7)协调项目环境验收的其它相关事宜,支付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1.2 结算付款方式:汇款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1.3 付款时限及比例:招标方收到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审查合格意见后凭投标方开具的全额合同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税率6%)挂账,凭收据支付合同款。

1.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方的工作联系单后6个月完成本次技术服务。

1.5 最高限价:8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开标截止的有效时间);

2.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2.3本项目负责人至少由1名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人员负责,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余编制人员至少3名,应当具备环保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提供毕业证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过处罚。

2.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9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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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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