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作物适用农药登记试验服务采购公告
2025-06-09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特色作物适用农药登记试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350000万元(采购包1:64.260000万元;采购包2:45.910000万元;采购包3:9.180000万元;采购包4: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9.350000万元(采购包1:64.260000万元;采购包2:45.910000万元;采购包3:9.180000万元;采购包4:4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农药总站拟采购特色作物适用农药登记试验服务,选择优质的供应商完成本项目,详细内容及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分包,兼投兼中,其中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投标的可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中的各方不得再以独立身份或其他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应明确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单位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单位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不得有损招标人利益。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包一、二、三、四: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一:供应商应具备农业农村部认证的杀菌剂药效试验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
分包二:供应商应具备农业农村部认证的杀虫剂药效试验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
分包三:供应商应具备农业农村部认证的除草剂药效试验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
分包四:供应商应具备农业农村部认证的农药残留试验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20 14: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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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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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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