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三局济南市长清区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09
一、询比条件

本项目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询比采购(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
济南市长清区石马名甲庄二村整合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于济南经济开发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分为一区和二区,总建筑面积约24.90万m2。

工程承包范围:济南市长清区石马名甲庄二村整合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工程一区9、10、13、14#楼、公建1、2#建安工程施工。82㎡,地上建筑面积为23155.55㎡。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询比范围:济南市长清区项目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3、本采购项目的商品混凝土规格、预估数量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1000

 

2

商品混凝土

C20

2500

 

3

商品混凝土

C25

1000

 

4

商品混凝土

C30

35000

 

5

商品混凝土

C35

19000

 

6

商品混凝土

C40

2700

 

7

商品混凝土

C45

4000

 

8

商品混凝土

C50

400

 

9

商品混凝土

C55

400

 

10

轻骨料混凝土

LC5.0

4000

 
 

合计

 

70000

 

4、注:本次询比数量仅为预估数量,询比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应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合同卖方不得以供货数量多少向询比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时间:2025年6月至项目完工(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6、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项目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T 14902-2012《商品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询比响应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委托的中心试验室指派的专人“驻站”,对中标人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试验、供应等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具体要求如下: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具有2024年6月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且有效运输距离不超过25km,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业绩要求:应具有近三年(2022年6月至今)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提供的单份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需明晰可辨。)。

3、投标人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询比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询比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6、本次询比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6日17时00分前下载询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20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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