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长春光华学院新校区网络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长春光华学院新校区网络建设项目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网络建设设备采购

详见技术规范书

详见技术规范书

长春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到货

2:60kVA UPS主机1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1093108.00元人民币(其中标段1预算1036869.00元,标段2预算56239.00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到货。

交货地点:长春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3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1采购范围为:

序号

采购内容

不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抓拍显示一体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监控一体机、解码器、直存一体机、显示屏、出入口控制系统、高校安全管理平台、闸机

1036869.00

 

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备注

1

第一名

100%

 

标段2采购范围为:

序号

采购内容

不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60kVA UPS主机

56239.00

 

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备注

1

第一名

100%

 

注:本项目不限投不限中,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金额1036869.00元人民币,标段2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金额56239.00元人民币,(标段1同时设置单项最高限价,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标段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10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标段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5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标段1:应提供抓拍显示一体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监控一体机、解码器、直存一体机、显示屏、出入口控制系统、高校安全管理平台、闸机的制造商授权,应满足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标段2:应提供60kVA UPS主机的制造商授权,应满足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4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16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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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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