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零星雇佣机械择优选择入围实施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2025-06-09本项目已由包头供电段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段成本。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入围”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简况:包头供电段零星雇佣机械择优选择“入围”实施单位。
2.2施工地点:段管内,具体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左旗,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县所属区域。
2.3主要工作内容:
(1)对我段管辖范围内需使用机械处所提供机械设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吊车、自卸吊、挖机、升降车、货车、叉车等机械。
(2)具体工作项目、工程量以甲方委托为准。
2.4质量目标:严格按甲方委托施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标准验收。
2.5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事故。
2.6包件说明:
(1)包头供电段零星雇佣机械择优选择“入围”实施单位分为2个包件。申请单位只能对其中1个包件报名,并在附件2报名表内(报名包件号)填写具体包件序号。
(2)包件划分:
包件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及所属(旗)县区域,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县所属区域。
包件2: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及所属(旗)县区域、阿拉善盟左旗,
3.履约期限及费用结算
3.1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2费用结算:费用由实施单位结合现场实际工作量编制清单式报价,且单价不超过甲方规定的最高限价(附件2),特殊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作业结束通过验收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付款。同时每月或每季度中标单位将已发生费用,配合甲方办理入账结算手续(除特殊原因外,未及时办理入账结算手续其后果由实施单位自行承担),每季度配合甲方签订补充合同。
4.对实施单位的商务资格要求
4.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符合国家、行业要求及标准,具备相应的能力。
4.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4.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申请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人员需具备国家、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
4.6申请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7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8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4.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它要求
5.1故障抢修:遇有故障抢修时,实施单位人员在市区内须2小时内到达故障点,市区外3小时内到达。
5.2计划性检修:实施单位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天内报价,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3报价、预算编制明显高于同类价格或实施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野蛮实施或不听从甲方合理建议等问题,甲方终止其实施并终止履行合同。
5.4零星机械实施单位的现场经理及实施人员至少每季度应为固定人员,针对雇佣零星机械项目在申请文件内编制现场经理、实施人员的安全培训资料及相关人员证书。
6.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5年6月13日10: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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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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