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项目编号:[350
项目名称:永泰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1(永泰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1):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中药配方颗粒包1 |
1(项) |
否 |
符合《福建省药品监管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销售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监药注函[2021]30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药监药注[2021]38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290号)及《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3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
7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永泰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2):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中药配方颗粒包2 |
1(项) |
否 |
符合《福建省药品监管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销售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监药注函[2021]30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药监药注[2021]38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290号)及《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3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
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投标人若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投标人若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09至 2025-06-1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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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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