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固废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4-420982-04-01-9962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市涢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4.68%贷款:75.32%招标人为安陆市涢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安陆市经济开发区银杏大道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设面积71.23亩,主要建筑垃圾处理回收利用及水泥混凝土生产线建设,包含检测楼、宿舍、食堂、实验楼、3#厂房、配套用房及室外配套设施,建筑垃圾处理及混凝土生产设备购置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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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0
合同估算价:12045.41万元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2045.41万元(其中①、工程建安费合同估算价为11333.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合同估算价为90.74万元,预备费620.87万元。②、工程建安费和施工图设计费取费基数最终以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2)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④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2024年6月至今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分别满足要求即可)。(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5)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投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设计业绩或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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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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