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2025-2028年堆场出货装车业务外包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2025-06-09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2025-2028年堆场出货装车业务外包项目(第2次重新采购)

1.2招标人: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2025-2028年堆场出货装车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泰州高港公司黄沙、石子、煤炭、石油焦等货种的港区堆场装车业务。

2.2招标预算(元):/

2.3最高投标限价(元):单价限价1元/吨;三年总限价2190000元

2.4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每满一年,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履约考评,若考评不通过,合同终止。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2.7标段划分: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2025-2028年堆场出货装车业务外包项目(第2次重新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三项单个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一年、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万元的类似港口流动设备(装载机、挖掘机)作业业务承揽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协议书,合同中须清晰体现服务期限和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内容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对应金额结算发票,否则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固定在港区内装卸操作的司机不低于6人,并提供盖章承诺书。(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至少有1人对该项目进行指导和管理该业务,并提供盖章承诺书。(3)投标人须为从事装司机的人员购买不低于120万元/人/年的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提供保险证明或承诺书,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为从事装司机的人员购买不低于120万元/人/年的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4)在港区操作人员须具有合格的专业工作知识及良好的素质,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刑事、行政处分等,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须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格式自拟)、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自有或租赁装载吨位不低于5吨且排放标准符合国Ⅲ及以上的装载机至少5台。(须提供设备清单及设备出厂合格证,自有证明或租赁协议)

3.2本次招标口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9日2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6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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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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