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校园汽车充电桩服务引入第三方公司投资运营项目三次磋商公告
2025-06-09项目名称:肇庆学院校园汽车充电桩服务引入第三方公司投资运营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采购需求:肇庆学院校园汽车充电桩服务引入第三方公司投资运营项目(三次)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项目预算 |
1-1 |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
肇庆学院校园汽车充电桩服务引入第三方公司投资运营项目(三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人提供场地不作任何投资,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投资建设(充电桩)并进行运营管理维护。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年(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的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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