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美术馆展陈照明设备提质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91、采购项目名称: 娄底市美术馆展陈照明设备提质改造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娄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 HN
4、采购项目预算: 88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0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8、合同履行期限: 收到采购人入场通知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验收合格。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万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88 |
详见采购需求货物清单 |
详见采购需求 |
1批,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
88 |
否 |
否 |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年7月 1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