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袁州区宜春市袁州区石湾陂水闸应急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网)招标公告

2025-0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袁州区石湾陂水闸应急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袁州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标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石湾陂水闸应急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宜春市袁州区

2.3 招标控制价:4670280.19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主要建设内容:拆除重建节制闸闸室、消力池、上下游护岸、灌溉兼应急进水闸及水渠等。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https://ggzy.jiangxi.gov.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拟投入的建造师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是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江西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7)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及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的企业当地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上午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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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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