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防设施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防设施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防设施设备维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防设施设备维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4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5)提供2024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供应商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录入备案的机构(提供网站基本信息截图),且服务类型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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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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