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全南县农产品加工及农机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09(一)项目名称:全南县农产品加工及农机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
(二)招标人:全南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全南县工业园二区。
(四)项目投资:总投资约60433.14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约420.00万元。
(五)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5165.32平方米。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及融资资金。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由中标人完成全南县农产品加工及农机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 89002.14平方米(合133.50 亩),初步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15165.32平方米。初步规划为8栋厂房,建筑面积约208396.8平方米,其中1层层高8.1米,2-5层层高5米;1栋6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750.1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958.36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进出辅路、园区道路工程、连接智能制造产业园道路桥函2座,绿化、场地硬化,土方平整等公用辅助工程。以上建筑面积相关数据为初步规划,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设计为准。
(二)招标范围: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含规划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绿色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设计相关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范围内总体平面布局及立体效果、总体交通组织设计等项目范围内各专业总体设计内容,项目范围内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和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含建筑、结构、装修、人防、给排水、强电、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及检测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满足工程顺利验收投入使用的所有设计工作,不得出现二次深化设计内容)。
(三)本项目的方案评审、施工图审、人防图审、防雷图审、以及绿色建筑图审等所有应由第三方审查的图纸,由中标单位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截标后资格审查)。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开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设计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
6.省外来赣的设计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企业和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站中可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资格标文本中需提供上述证书或材料为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能完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的,其资格标视为不合格,资格审查的评审只作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只有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阶段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天前确定中标人。
1.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费用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本次招标活动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作品版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使用。
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投标文件下载的时间延迟至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及答疑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招标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一)申请时间为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3日。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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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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