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岐山县凤凰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6-09

岐山县凤凰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岐山县凤凰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已由岐山县水利局岐水发{2024}3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岐山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岐山县凤凰山

2.2规模:岐山县凤凰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任务为:总治理面积11.04km²,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措施:保土耕作,人行步道,边坡防护;林草措施:水土保持林159.83km²(乔木林62.12km²,灌木林 97.71km²),低效林改造提高 125.36km²,道路绿化,四旁绿化;封禁治理措施:封育治理809.71km²,封禁标牌,疏林补植,封禁围栏。科普宣传工程:水土保持科普展示场所及科普导示标牌,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1年。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岐山县凤凰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监理标段;

2.5招标内容:

岐山县凤凰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岐山县凤凰山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监理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近一年由投标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备中水协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2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分别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未被“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可查询,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投标人、企业法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06 月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6 月 16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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