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泓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山北路与恒祥北路东段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招标条件

香山北路与恒祥北路东段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泓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宜阳工施;项目代码:2411-410327-04-01-4730352、项目名称:香山北路与恒祥北路东段改建工程;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6252012.5元;5、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9、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香山北路与恒祥北路东段改建工程,位于洛阳市宜阳县。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10、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4、缺陷责任期: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年;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承诺书,格式自拟);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6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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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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