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县城黄冈大道(饶平大道至海龙酒家)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投资项目代码

2409-445122-17-01-735939

投资项目名称

县城黄冈大道(饶平大道至海龙酒家)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县城黄冈大道(饶平大道至海龙酒家)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

县城黄冈大道(饶平大道至海龙酒家)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龙眼城社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除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补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潮州市饶平县城黄冈大道(饶平大道至海龙酒家)两侧,东起点为饶平大道交叉路口,西终点为海龙酒家交叉路口,路线全长约1.45km,改造人行道面积约14166m²。由于现有行道树均为榕树,根茎发达,导致地下排水沟堵塞,树池破烂,影响市政排水和交通出行,需移植现有乔木榕树;对饶平大道至海龙酒家人行道盖板沟进行清淤;步道铺设花岗岩石板步道;种植行道树樟树、灌木造型红花继木造型榕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194.08万元,其中:工程费1071.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77万元、预备费34.78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具体以县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12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10434634.3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有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三级资质的企业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应满足实际建设期限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A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提供在“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的网页截图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员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打印页;安全员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上述人员都应具有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供复印件;提供投标人为相关人员购买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以是在投标人总公司或其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从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中任意其中一个月)。 4.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1年-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2022年1月以来)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6-10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7-03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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