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德县公安局无人机自动巡航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采购无人机自动巡航设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询比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无人机自动巡航设备项目

1.2采购人:贵德县公安局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预算控制额度(最高限价):39.3万元

1.6采购项目概括:采购无人机自动巡航设备项目设备购置,详见询比文件。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无人机自动巡航设备项目设备购置。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

2.3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海南州贵德县)。

2.5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无人机操作合格证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6月10日09:00至2025年06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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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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