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金昌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低阶煤高效利用制氢及50万吨每年高浓度尿基复合肥项目水系统水处理、水处理剂及化工原材料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92.1项目单位:甘肃能化金昌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甘肃能化金昌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低阶煤高效利用制氢及50万吨/年高浓度尿基复合肥项目水系统水处理、水处理剂及化工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次)。
2.3交货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2.5采购范围:
四标段: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98%硫酸 |
吨 |
1 |
|
2 |
氢氧化钠(32%) |
吨 |
1 |
|
3 |
次氯酸钠(10%) |
吨 |
1 |
|
4 |
双氧水(27.5%) |
吨 |
1 |
|
5 |
盐酸(31%) |
吨 |
1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2.6交货时间:将根据生产需求进行配送,每批供货周期为发出采购需求之日起五个日历天完成供货。
2.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出厂检验标准,当二者发生矛盾时,按高标准执行。随货附质量合格证,若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无偿承担,质保期一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同时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其许可范围必须涵盖所采购的物资;供应商若是生产厂家须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若是经销商须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供应商采用自行承运或委托其他单位承运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为依据,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书或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13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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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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