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阜宁协鑫光伏切片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一标段

阜宁协鑫光伏切片项目电缆采购

主要为铜芯电力电缆采购以及与其相关的运输、装卸、验收、检测、售后等服务。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一标段为758.8万元。

2.3项目地点:阜宁经济开发区 

2.4工    期:20 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3.1.1.1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商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

3.1.1.2投标人如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3.1.1.2.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

3.1.1.2.2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

3.1.1.2.3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

①一标段提供电缆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销售书);

3.1.2 安装单位资格

    无     

3.1.3 相关人员要求

3.1.3.1投标的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 年 3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 设备品质要求

要求:

3.1.4.1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合格”标准,通过县电力公司、省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验收,质保期二年。 

 3.1.4.2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国内知名品牌。 二标段、三标段、五标段元器件招标人推荐品牌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如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元器件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方式发出后方可。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及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4 年 5 月 2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 2024年 5月 2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 2025 年 2  月 21  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6月2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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