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5年短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 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采购生产类短信与营销催收类短信发送服务(本项目“招二备一”),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 服务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3. 采购预算:783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1.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 投标人合格条件: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资格证照。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就本投标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
2.2.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3. 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或总公司或控股母公司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注:隶属于同一运营商集团的不同投标主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主体获得本项目中标/候选的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时,按评审原则确定),同一运营商集团下其他投标主体不再获得上述推荐资格。
2.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可提供投标人公司名下证书或经合法授权的码号租用证明材料)。
2.5.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2.6. 被招标人列入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中,且该黑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8. 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详见《投标人声明函》。
2.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详见《投标人声明函》。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记录的;(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声明函》。
2.11.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最终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的网站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2.           本项目只接受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默认已阅读并同意本公告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全部内容。
3.2    获取时间:2025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3    文件费用:售价200元人民币/标段,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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