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对外集疏运道路东海路(青州大道-疏港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6-091.招标条件
郑州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对外集疏运道路东海路(青州大道-疏港东路)道路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2501-410173-04-01-2572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科冶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对外集疏运道路东海路(青州大道-疏港东路)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对外集疏运道路东海路(青州大道-疏港东路)道路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HK
2.3项目概况:郑州国际陆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对外集疏运道路东海路(青州大道-疏港东路)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海路(青州大道一疏港东路)段,项目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双向八车道,红线宽度60m,该道路为综合服务周边产业园修建,道路路线走向依据道路规划,起点接规划青州大道,终点接规划疏港东路,道路全长4465.424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绿化灌溉等内容。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本项目范围内是指项目总包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若出现施工工期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6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2.7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其他说明:本项目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4.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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