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业银行关于代理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业务管理系统3.0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二次征集)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采购代理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业务管理系统3.0,实现非税收缴电子化的银行渠道处罚决定书号缴费,区域化系统实施服务等内容。

1.2  技术要求

1.2.1银行渠道处罚决定书号缴费

包含全省各区划基础信息对照调试、全省各区划应缴信息交罚处罚决定书号查询流程联调、对接交警业务联调、全省各区划交罚处罚决定书号缴款确认流程联调、全省各区划线下银行处罚决定书号缴费场景资金对账联调。

1.2.2区域化系统实施服务

(1)产品平台:统一数据中心、系统管理、系统配置、开发运维、安全审计。

(2)非税平台:系统管理、基础管理、非税业务、综合分析、运维监控、运营分析。

(3)非税柜面:非税缴款业务、非税划缴业务、非税清分业务。

(4)非税对账:对账管理、行内对账、交易对账、业务对账。

(5)系统衔接:核心系统衔接、其他系统衔接。

(6)系统测试:手机银行、网银、SGB渠道缴费测试

1.3  人员资质要求

1.3.1 本项目投入人员数量至少3人,人员岗位包括项目经理、开发工程师、实施工程师、技术支持服务岗等。

1.3.2 技术支持服务岗负责协助科技部进行系统上线、日志分析、故障排查等运维工作。

1.3.3 项目人员熟悉基本的系统软件应用,具备一定文字编辑能力。

1.3.4 项目人员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相关专业或具备计算机相关资格证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

1.4  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按合同约定,针对我行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向我行提供运维相关的一系列现场技术服务,以全面的服务内容,以多种方法和量身定制的服务方案,及时避免我行中心机房应用系统故障,确保我行业务不受损失。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  企业成立1年以上,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5.2  2022年至今具有与六大国有银行及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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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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