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西藏华电尼木1GW风光电基地一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6-09
采购项目编号:POW
受水电九局西藏华电尼木1GW风光电基地一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电九局西藏华电尼木1GW风光电基地一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采购西藏华电尼木1GW风光电基地一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所需的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计划使用工程进度款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报价方式为二次竞价(两轮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藏华电尼木1GW风光电基地一期100MW风电项目
(2)项目概况:西藏华电尼木1GW风光电基地一期100MW风电项目地处拉萨市尼木县东部山脊,风机主要分布于近似南北走向的山脊及台地。项目场址中心距霍德村约5km,距尼木县直线距离约20km,距拉萨市约80km。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0°17′~90°23′、北纬29°27′~29°34′之间,海拔在4650m~5100m之间。项目占地为高原草甸,场址范围内地形起伏相对平缓,山脊连续,场内植被较少,主要为高原草甸。场址内不良物理地质现象不发育,山体稳定性较好,有布置风机的地形地质条件。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1m*2m |
根 |
174 |
|
注:以上单价均含13%专用增值税,如遇国家调整行业税率,则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招标数量(A):以上招标数量规定: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价供应商应予接受,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调价、索赔、补偿要求。
(2)竞价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生产加工费、装卸车费、出厂检
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
等所有材料到货前的一切相关含(税)增值税专票税,发票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单位必须注明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报价总价。
2.技术要求:
(1)所提供的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设计、环保要求;
(2)必须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及材质证书;
3、质量要求:
(1)报价人所供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与规范;
(2)卖方应提供主要材料的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
4、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二次竞价报价方式,报价为一次性固定单价,不因市场波动而调整;
(2)成交确定原则:材料配置、质量和服务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优;
(3)报价必须加盖鲜章,且清单报价有缺项的报价无效;
三、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完成交货,任何因素影响都不顺延送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西藏华电尼木1GW风光电基地一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具体交货地点以买方书面发货通知中明确的交货地点为准。卖方应充分认识买方收货地点偏远的特殊性,在合同签订后应预留生产加工、运输的合理时间,不得因交货地点偏远及运输困难为由推迟交货时间,买方将按照收货时间对卖方进行考核,具体违约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付款方式:
双方合同签订后,卖方根据买方的订货清单把标的物送达买方合同指定地点,材料全部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满足买方使用要求,卖方开具本次数量合同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3 个月内支付本次数量合同总价款的
100%。
六、报名时间、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11 日 9:00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 6月13 日 17:00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14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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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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