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海外云及域名资源租赁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09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采购阿里云香港、美国硅谷节点主机及带宽,分别部署邮件中转、pop、imap、web、mx、smtp及运维开发自动化服务。以及采购域名及域名解析服务,保障业务正常。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采购预算(人民币)

服务期限

交付期

成交人数量

1

海外云资源及域名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不含税5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达到的条件为准

自采购人确认开通需求后10个工作日内为采购人完成资源服务开通可使用的本项目下的服务并在供应商控制台可见及操作

1名

(登录后查看)

  (1)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技术要求: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如下:

序号

云资源节点

云资源配置需求

单位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月)

1

北美硅谷节点1

单台云主机规格:2核/4GB/100G 高效云盘,操作系统:centos7.4,带宽:双公网IP地址, 主IP带宽15M,弹性IP带宽5M。

1800.00

2

香港节点1

单台云主机规格:2核/4GB/100G 高效云盘,操作系统:centos7.4,带宽:双公网IP地址, 主IP带宽30M,弹性IP带宽5M。

4110.00

3

北美硅谷节点2

单台云主机规格:2核/4GB/100G 高效云盘,操作系统:centos7.4,带宽:20M

2700.00

4

香港节点2

单台云主机规格:2核/4GB/100G 高效云盘,操作系统:centos7.4,带宽:20M

2800.00

5

域名服务

提供域名(8个)及域名解析服务

15650.0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须提供云资源服务的合法来源有效证明材料。

  2.1.5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一张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2.1.6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当日),供应商须提供累计合同含税金额50万元及以上本项目同类业绩(同类指云资源租赁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①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价格页、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则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对应服务期间的结算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盖章订单或盖章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等),日期以单项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结算证明材料金额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0时0分至2025年6月13日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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