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煤矿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煤矿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为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万福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煤矿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工程总承包(EPC)

2.2 项目编号:SNZB

2.3 项目概况: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瓦斯系统,其他应当抽采瓦斯的矿井可以建立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万福煤矿属高瓦斯矿井,拟建设一套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

2.4 招标范围

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煤矿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钻孔工程、瓦斯抽采泵站主机室、配电室、循环水池、供配电、集中控制系统、监控监测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土建安装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系统测试、现场调试、试运行、带负荷试运行、设备及材料的地面和井下装卸运输、技术服务和培训、验收等工作以及影响工程现场施工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与安全生产同时进行引起的降效,并对工程的环保、安全、消防、质量、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投标人应配合完成环评等相关评价,通过相关验收。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建设地点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柳林镇万福煤矿。

2.6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系统调试及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或者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类职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或者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3.5 投标人近三年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由施工单位牵头;

3.7.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各自分工范围内工作的资质和能力;

3.7.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瓦斯抽采系统建设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合同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等相关资料;验收证明为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业绩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上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9日起至于2025年06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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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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